業(yè)務問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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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方交割的基本流程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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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時買方客戶是否一定能拿到想要的交割倉庫的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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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一定。交割時買方客戶可以提交交割意向,最終分配結果取決于賣方交貨情況和各交易所配對方式。買方只能到標準倉單上列明的交割倉庫提貨。
適用通用倉單的品種,買方接收倉單后可以選擇有期貨庫存的交割倉庫進行提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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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交割月后為什么買方沒有申請交割,卻被配對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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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大商所的豆一、豆二、豆粕、豆油、玉米、玉米淀粉、粳米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焦煤、焦炭、液化石油氣、雞蛋、生豬、鐵礦石、原木等;鄭商所的蘋果、紅棗、花生、燒堿、對二甲苯等;廣期所的品種和中金所的國債品種,進入交割月后只要賣方提出交割申請,交易所即按照交易規(guī)則選取買方持倉進行配對,因此買方即使沒有申請交割意向,也有可能被動配對交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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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交割違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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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規(guī)定的交割期限內,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,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,或車(船)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規(guī)定的,以及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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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割發(fā)票是如何開具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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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商所、大商所、廣期所:賣方客戶開給買方客戶,由期貨公司協助流轉;
上期所、能源中心:賣出客戶→賣出會員→交易所→買入會員→買入客戶;
賣出客戶→交易所→買入客戶 (黃金專用發(fā)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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